转自:微讯江苏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基础上,确定1名个人和3个团队(含差额)为我省“国家工程师奖”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对我省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30日起至11月3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4日前向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5-83391296,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邮政编码:210013。
江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9日
“国家工程师奖”推荐对象公示
一、个人奖推荐对象(1名,含差额)
单增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二、团队奖推荐对象(3个,含差额)
1.特高压直流与柔性输电高端装备攻关团队
依托单位: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2.苏博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材料创新团队
依托单位: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工业废水治理技术与装备团队
依托单位:南京大学
编辑:蔡阳艳
审核: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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