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07:20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多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丁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多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多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118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11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格38.8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7,213.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5.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067.4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是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传公告附件

  1、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3-11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11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长兴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茂达”)持有公司股份10,234,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6%;股东王晓鹏持有公司股份17,64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0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股东王晓鹏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42,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99%。

  2023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股东长兴茂达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拟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晓鹏、长兴茂达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10月27日,股东王晓鹏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6,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3%;股东长兴茂达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均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均未实施完毕,股东王晓鹏、股东长兴茂达分别未减持股份数为236,232股、4,856,405股。现将相关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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