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07:20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

  近期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腾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腾耀先生简历如下:

  张腾耀,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5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张腾耀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张腾耀先生将与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0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黄建勲、黄敏虹;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荣、林锦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2023年7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因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相关规定,因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而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基于如下原因拟继续提名黄建勲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黄建勲先生为公司历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在公司战略发展及发展方向中发挥重要作用,由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有利于保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效落实,对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性具有突出作用。

  (二)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发生后,黄建勲先生积极妥善处理,未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其已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并将以此为戒,强化风险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黄建勲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续任公司董事有利于其更加深入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的理解,可以进一步促使其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建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慕强、章国政、姚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建勲,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主任、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黄建勲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张荣,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2004年2月至2005年4月任联泰集团投资主管;2005年4月至2008年3月任长沙联泰总经理助理兼商务部经理;2007年4月至今任长沙联泰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邵阳联泰董事,2011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荣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林锦顺,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0年至2011年任达濠市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9月至2020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林锦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黄敏虹,198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主任助理、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市前海金橙山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力主管、深圳市中昌信物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深圳市康达水处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黄敏虹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慕强,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汕头大学创业学院院长、应用经济学科带头人、经济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汕头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主任;华商经济研究所所长;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润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章国政,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业会计(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助理兼保险集团副总裁、金融集团总裁;中州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创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投资总经理;中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特殊机会投资运营合伙人;天虹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厦门德屹长青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爱逸(厦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合包弹(厦门)科技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唯捷(厦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卫国,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业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至今,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杨魁俊、余庆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杨魁俊,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汕头市审计师事务所业务部副主任、汕头市立真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余庆和,男,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至2012年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湖南邵永、永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纳、会计、会计主管;2012年至2014年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合作项目财务经理;2015年至2018年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9年至2021年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经理。现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本公司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报告期初和上年同期相应数据进行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4,506,315.35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25,703,383.48 元。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3.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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