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07:2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释”),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3日、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广东索菱已全部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出。详见公司2023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19年9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对索菱股份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已将该案犯罪嫌疑人向检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2)粤03刑初275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发布的公告《关于收到原实际控制人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3、2020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8),深圳索菱在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报告担保事项时获悉,其全资子公司香港三旗和三菱于2019 年12 月 2 日签订《意向书》。 截至报告日,香港三旗、上海三旗(统称为“三旗通信”或“卖方”)与三菱重工正式签订《最终协议》。三旗通信为三菱重工提供电子设备,合同总价为 275,215,577.50 美元。本最终协议一经签署,意向书即告无效。2023年8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最终协议进展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以履行《最终协议》中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拟与三菱重工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应对卖 方对买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对外担保事项已经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公司拟在江苏省无锡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锡索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索菱”,最 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截至报告日,无锡索菱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展及新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5、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报告期内在安徽省芜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索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索菱”),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截止目前,安徽索菱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展及新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6、三旗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三旗”)系公司上海三旗的参股子公司,上海三旗持有其 40%的股权。日本三旗为稳定经营基础,于报告期内完成增资 8 亿日元(约人民币 4,040 万元),本次增资方为原股东三 旗日本持株会社。基于优先保障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的考虑,公司放弃本 次日本三旗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日本三旗仍为上海三旗的参股子公司,上海三旗持有日本三旗股权的比例将由 40%下降至 8%,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7、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4月3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2.13 元/股的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4.25元/份的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并确定2023年5月29日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3年5月24日为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

  8、2023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对152.5万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2023年7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9、2023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发布公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司已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前述激励对象共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48.00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26日;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公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8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373.8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7日。报告期内,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1,369,809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增至849,177,837股。

  10、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山乐兴转来的关于原告霍尔果斯摩山与被告江苏鑫田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田公司”、“江苏鑫田”)、中山乐兴债权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 等涉诉材料,判决结果为:江苏鑫田向霍尔果斯摩山支付债权转让款 1,400 万元,中山乐兴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2023-025)。据中山乐兴告知,目前正在以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为由, 已向上海高院递交再审申请材料。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前期已披露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与会计师尚在核查中,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新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新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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