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07:1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志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连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世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除持有公司6,604,426,424股A股外,还持有公司34,302,000股H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62.69%。2023年10月18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A股股份2,000,000股并计划继续增持。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注3:除注1,注2提示信息外,上表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A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终端市场三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年1-9月,累计新签合同总额508.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1%。铁路领域新签合同额144.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9%;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新签合同额94.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82%;海外业务领域新签合同额20.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4.95%;工程总承包及其他业务领域新签合同额249.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4%。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志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连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世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周志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连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世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志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连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世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志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连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世虎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志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连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世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志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连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世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3-033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565,618.80万元,此次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计30家,不涉及反担保事项。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担保422,778.59万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0亿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0月27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划对外提供担保总额565,618.80万元,均为对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企业中无公司关联方。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级2024年度拟提供担保计划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分、子公司共22家,担保额度总计为515,878.80万元,其中二级公司8家,担保额度为456,950万元;分公司1家,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二级公司所属分、子公司13家,担保额度为53,928.80万元,均为100%控股。

  公司本级2024年度拟提供担保明细表

  (二)子公司2024年度拟对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计划

  本次公司子公司为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共11家,申请担保额度为49,740万元。

  子公司2024年度拟对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计划明细表

  说明:

  1.上述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上述部分担保事项为下属公司预计开具各类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金融机构授信等事项,担保终止日以该类事项实际失效日为准。

  3.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时,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上述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而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分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总额565,618.8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为所属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拟核定的担保额度是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分、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同时也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所属子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为42.28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42.28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0亿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9.3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以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3-034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孔宁先生负责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

  1.《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3-032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一号院中国通号大厦 A 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志亮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公司执行董事张权因其他公务安排本次会议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连清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楼齐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方伟 王晓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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