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雷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签署书面承诺函,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行业专家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 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辉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 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碧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签署书面承诺函,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法律专业人士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 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7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曼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举吴畏、陆如丰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吴畏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陆如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10 月 28 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6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路金波、瞿洪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3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路金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瞿洪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碧、杨雷、王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2位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陈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杨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王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 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 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九项治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并拟修改《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9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路金波、瞿洪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碧、杨雷、王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碧女士、杨雷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学阳、叶俭、朱芸阳、非独立董事齐志、沈琴华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路金波先生,董事长,生于1976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11月至1999年11月,任陕西海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策划、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02年2月,任上海榕树下计算机有限公司总编辑;2002年2月至2008年4月,任杭州贝榕文化信息咨询公司总编辑;2008年5月至2012年6月,任辽宁万榕书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果麦文化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路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26,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0%。除此以外,路金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瞿洪斌先生,董事、总裁,生于1967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至2006年任云南人民出版社编辑部主任、分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任杭州贝榕文化信息咨询公司、辽宁万榕书业有限公司总编辑;2012年至今,任果麦文化总裁;2013年至今,任果麦文化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瞿洪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碧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共党员。自2001年起至今,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方向犯罪与证据。在国内发表出版了多本法律专著,譬如《谁为律师辩护》、《正义的回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雷先生,中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出版硕士专业研究生兼职导师。杨雷先生自2006年毕业后加入北京开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客户、产品等相关工作,现任北京开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辉先生,中国籍,197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和涉外经济法双学位本科,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和CFA(特许金融分析师)等证书。自2004年10月起至今,担任上海汉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合伙人;自2019年1月起至今,担任上海浩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自2013年10月起至今,担任上海莫杰爱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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