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07:20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 至11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sir@farso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以适当方式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侯培林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一展先生

  财务总监:钟青兰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7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 至11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sir@farso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以适当方式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731-88125688

  邮箱:fsir@farso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 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3D打印设备全球销售量已超过950台,其中,金属3D打印设备全球装机量超过500台。报告期内,公司重磅推出多款面向产业化用户的大尺寸高效金属增材制造系统,包括全球首发16激光、超大尺寸零件批量生产创新金属增材制造系统FS1521M,成型缸尺寸达到1.5米,以及另外两款大尺寸设备FS1211M、FS811M-U。在高分子领域,面向超高温烧结产业化应用的高分子增材制造系统UT252P,新一代全封闭集成式智能高分子粉末后处理平台PMS,再次以创新引领增材制造大批量、规模化生产,为实现增材制造产业化持续努力。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侯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青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侯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青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侯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青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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