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07:1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39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辛文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辛文智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辛文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和《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苏云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另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进取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吕苏云女士、李进取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本次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简历

  吕苏云: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1993年本科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2009年至2015年历任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财务经理、会计中心经理;2015年至2020年历任威高医用制品产业集团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威高集团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吕苏云女士通过威高股份间接持股0.015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苏云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进取: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获外科学(骨科)硕士学位。2013年至2016年历任威高骨科市场专员、脊柱产品经理、脊柱市场总监;2016年至2020年历任北京欧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商务总监;2020年至2022年6月历任威高骨科脊柱北区销售总监、华北区销售总监;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品牌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进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进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38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过谨慎研究,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骨科带量采购的实施过程较长,各省市落地时间不均,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公司上市前预期的行业头部集中暂时无法得到快速和全面显现,对整体市场及公司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外,自2021年6月公司上市至2022年底,公司整体业务同时受到宏观因素的不稳定影响,公司视市场及宏观因素情况有序推进骨科产品扩产项目,但慢于上市前预期。2023年,带量采购政策对骨科产品放量和头部集中的正面影响正在释放,但需要更长的时间落地。公司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因素及目前骨科产品产能情况和未来产能需求,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现拟将“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40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7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柔姿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41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弓剑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吕苏云女士、李进取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苏云女士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李进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收购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新生医疗”),新生医疗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新生医疗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新生医疗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9月26日,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开标并公布中选结果,公司的“威高骨科”、“健力邦德”、“威高海星”三个品牌的创伤类产品均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并且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普通接骨板系统、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髓内钉系统三个产品大类全线中标,单独报价产品也均以理想价格中标。公司通过销售模式的转型,大幅提升销售人员直接服务终端的能力,由研发技术人员组建的临床技术支持团队将进一步加大对临床的服务支持,促进手术量的提升。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弓剑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文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辛文智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11,537.97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2,405,562.9元。

  公司负责人:弓剑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文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辛文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弓剑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文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辛文智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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