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阅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至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2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至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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