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作为风靡一时的网游,劲舞团是不少“80后”“90后”的青春回忆,如今也吸引了不少玩家的喜爱。然而,有这样的游戏玩家,一开始出于自己“方便玩”的念头搭建网游私服,再到后来招徕客户收取充值费以此牟利,有人负责客服,有人负责推广,有人负责运营,在四个月的时间内非法获利164万余元。10月17日,静安区检察院就这起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提起公诉,六名被告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这一私服团队由被告人吴某某全权管理,被告人鲜某某出资并且提供私服游戏运营解答客户问题,其余几名被告人则分别负责服务器搭建、收取客户充值款、维护客户指导客户安装游戏,以及提供游戏道具解答客户疑问等问题。安装插件后,玩家即可通过官方客户端直接链接至私服。
玩家进入游戏后,从人物、音效到场景、游戏设计,都与正版如出一辙。这一私服服务器甚至在官方游戏频道内宣传私服“福利”,诱导玩家加入私服QQ群,并通过在私服内贩卖游戏道具等方式牟利,严重侵犯正版游戏公司的著作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22年8月起,被告人吴某某伙同被告人鲜某某、熊某、王某、王某某、王某等六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架设运营劲舞团游戏私服,并建立QQ群传播上述私服游戏,通过收取客户充值款等方式非法牟利。经司法审计,2022年8月至11月期间,吴某某、鲜某某、熊某、王某、王某某、王某六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64万余元。
公诉机关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鲜某某、熊某、王某、王某某、王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计算机软件作品,其行为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吴某某:
“
因为我们本身就是劲舞团资深爱好者,然后就想着自己弄一个玩一玩,最早的时候我们做的是公益服,只供自己和身边的朋友一起玩,没有打开充值通道。在运营了一段时间,人数增加了后才开始营业。我们现在认识到,只要违法,总有一天会被法律制裁,不管怎么样,还是应该尊重正版授权的游戏。”
10月17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就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六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至十一万元不等。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武晶指出:“我们可以看到,被告人是从非常喜爱这款游戏的资深玩家,到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从喜欢到变成被告人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过程,其实是被我国的刑法所规制的,触犯了我国刑法对于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规定,所以本案的六名被告人均受到了相应的刑罚处罚。”
记者:张琦
视频:张琦
编辑:叶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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