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概念最近火得出圈,个别上市公司蹭上了热点。康惠制药就因为答复投资者时,表达的内容前后矛盾,就收到了陕西监管局的警示函。
康惠制药10月18日公告,因公司于10月13日、10月16日针对孙公司陕西友帮是否可生产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的问题前后回复不一致,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显示,10月13日,该公司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孙公司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投产情况及主要生产哪类药物的原料药及中间体问题时,称“陕西友帮可生产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10月16日上午10点至中午12点45分之间,该公司在“E互动”平台回复多个投资者相关提问时,均表示孙公司陕西友帮目前没有生产减肥药中间体。10月16日晚间,该公司发布《澄清说明公告》称陕西友帮目前不具备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生产能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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