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0月18日 01:5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

  至2023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3年11月2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bitsemi@zbitsemi.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恒烁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三)注意事项

  1、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成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3年11月3日13:00至14:0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

  联系电话:0551-65673252

  传真:0551-65673252

  Email:Zbitsemi@zbitsemi.com

  联系人:周晓芳、肖倩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10月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金额约2038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6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二、 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对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执行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邀请招标流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时在过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聘任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且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且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36,7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5,172,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532,20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640,4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230Z02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划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发展的需要,该计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55,760,400.00元,本次计划使用136,7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年10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6,70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6,7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6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恒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6,7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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