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或“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100%股权第二次公开挂牌公示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2日)的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续,公司将于近期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重新挂牌转让润星科技100%股权相关事项。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5%以上股东周文元先生已告知公司其有意向在条件合适时参与收购润星科技100%股权,但目前公司尚未就上述事项与周文元先生签订任何形式生效的法律协议,公司就相关事项与周文元先生保持沟通,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时间尚未确定,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润星科技100%股权,以润星科技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的评估值93,719.83万元作为挂牌底价,挂牌起止日期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1日(十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本次公开挂牌公示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挂牌价格在首次挂牌底价93,719.83万元的基础上下调15%,即以79,661.8555万元的价格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润星科技100%股权。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本次挂牌起止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2日(十个工作日)。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挂牌结果通知》,征集结果显示在第二次公开挂牌公示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2日)内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
三、其他说明
1、后续,公司将于近期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重新挂牌转让润星科技100%股权相关事项,并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5%以上股东周文元先生已告知公司其有意向在条件合适时参与收购润星科技100%股权,但目前公司尚未就上述事项与周文元先生签订任何形式生效的法律协议,公司就相关事项与周文元先生保持沟通,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时间尚未确定,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结果通知》。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