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山东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再生资源”)、山东创新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板材”)、山东创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丰新材料”)、山东创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精密”)、苏州创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泰”)、山东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辉新材料”)、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旺电工”)、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创新合金”)、山东创新北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北海”),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国内信用证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1.6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08亿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2亿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近期,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国内信用证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1.6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创源再生资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0.1974亿元提供担保,同时创源再生资源和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创新金属为创新板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提供担保;
创新金属为创丰新材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0.5亿元提供担保;
创新金属为创新精密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国内信用证0.5亿元提供担保;
元旺电工为创新金属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2亿元提供担保;
创新金属为苏州创泰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0.5亿元提供担保;
创新金属为创辉新材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0.5亿元提供担保;
创新金属为元旺电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0.5亿元提供担保;
创新金属为云南创新合金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砚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亿元提供担保,同时云南利旺工贸有限公司、云南创新合金提供担保;
创新金属为创新北海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2亿元提供担保;
创新金属为创新北海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0.5亿元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08亿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2亿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
(二) 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17亿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3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17亿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提供的担保额度在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注: 表中数据为最近一年经审计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上述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国内信用证,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国内信用证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08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43%;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2亿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崔立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王伟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科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潇寒、王玉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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