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11日 01:40 证券时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将在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源浩先生、肖振中先生、周广大先生、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奥比中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4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 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02692

  传真号码:0755-26419029

  电子邮件:ir@orbbec.com

  联系人:靳尚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备注:议案1-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议案3-5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候选人的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7名,董事候选人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非独立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7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为例,应选非独立董事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7名;应选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4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7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4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700票为限,对议案3.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7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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