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王建忠先生持有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9,234,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5%。公司董事于发明先生持有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388,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1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1月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9月28日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董事王建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1月27日(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于发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建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29,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于发明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于发明先生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市)》的相关要求,并结合目前市场行情走势,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和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王建忠先生、于发明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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