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近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严宏岳先生、李华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按照相关规定,严宏岳先生、李华锋先生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吕国锋先生、赵嘉女士、王晓碧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0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严宏岳,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2008年11月起历任新和成山东基地总经理助理、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山东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任新昌基地总经理,现任新昌基地总经理兼人类营养品经营事业部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华锋,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国党员。2006年进入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任外贸部业务员,2013年2月至2017年2月任香料事业部香料销售科科长、总经理助兼销售部经理、香料事业部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等职,2017年2月至2023年2月年任营养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市场部经理等职,现任动物营养品事业部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胡柏藩(董事长)、胡柏剡(副董事长)、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周贵阳、俞宏伟
独立董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
上述董事的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胡柏藩委员:胡柏剡王学闻万峰王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万峰委员:胡柏剡石观群季建阳王洋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季建阳委员:胡柏藩王洋
4、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沈玉平委员:季建阳王洋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吕国锋(监事会主席)、赵嘉、王晓碧
职工代表监事:严宏岳、李华锋
上述监事的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1、总裁:胡柏剡
2、董事会秘书:石观群
3、证券事务代表:曾淑颖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4、副总裁:石观群、王学闻、张丽英
5、内部审计负责人:陈伯祥
上述人员任期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已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6、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胡柏剡,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精细化工专业专科,浙江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9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直接持有本公司14,595,929股(占公司总股本0.4722%)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8%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柏藩的弟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观群,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系大专毕业,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1999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05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直接持有本公司10,4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0.3390%)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8%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学闻,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纺织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专科。1999年2月起公司董事,200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动物营养品事业部总经理。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直接持有本公司8,877,931股(占公司总股本0.2872%)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2%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丽英,女,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7年5月进入公司,2001年3月起历任公司质管科副科长、公司认证办主任、企管部部长助理、总裁办主任助理、企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裁助理等职,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任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本公司股票47,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伯祥,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1995年至2004年先后在新昌化学工业总公司、浙江日发纺织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4年进入公司财务部,2009年至2012年任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7年任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至2020年任公司上虞基地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淑颖,女,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员。2018年进入公司证券部,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董事十一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胡柏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胡柏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胡柏藩委员:胡柏剡王学闻万峰王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万峰委员:胡柏剡石观群季建阳王洋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季建阳委员:胡柏藩王洋
4、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沈玉平委员:季建阳王洋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柏剡先生为公司总裁、石观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曾淑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总裁、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已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石观群先生、王学闻先生、张丽英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石观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石观群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核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伯祥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陈伯祥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吕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10:0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80,147,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59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0,286,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72%。
2、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79,131,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36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1,016,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4%。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胡柏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周贵阳、俞宏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胡柏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55,706,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5,84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387%。
(2)选举胡柏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59,967,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8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0,106,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024%。
(3)选举石观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8,768,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2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8,907,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77%。
(4)选举王学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5,694,9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5,833,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54%。
(5)选举王正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5,694,9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5,833,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54%。
(6)选举周贵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5,694,9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5,833,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54%。
(7)选举俞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5,968,7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6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107,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36%。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季建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59,446,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9,585,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297%。
(2)选举沈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6,204,5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343,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75%。
(3)选举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6,219,9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1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358,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714%。
(4)选举王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6,211,9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35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641%。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吕国锋、赵嘉、王晓碧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吕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2,069,9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20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085%。
(2)选举赵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2,069,9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208,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085%。
(3)选举王晓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6,205,7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344,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86%。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035,6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65,7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0,174,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65,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剑峰、童智毅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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