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16日 04:2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在杭钢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核,董事会聘任吴洪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炼铁产能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瞿涛、牟晨晖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炼铁产能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43)。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附吴洪义先生简历

  吴洪义,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连轧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在杭钢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利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朱利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陈绍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炼铁产能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炼铁产能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且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附陈绍勋先生简历

  陈绍勋,男,1971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科科长,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等职务。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前述项目结项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961.60万元及期间利息收入11,915.8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予以结项,鉴于前述项目结项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节余募集资金19,961.60万元及期间利息收入11,915.8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实施情况

  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以下事项:(1)因市场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确保股东利益不受损,同意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额9.5亿元变更投向,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万元用于对该公司增资并以该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2)鉴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4.45亿元与计划募集资金28亿元存在3.55亿元缺口,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投资额3.3亿资金相近,故同意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募投项目合计需投入资金24.7亿元,尚存在的0.25亿元资金缺口,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补足。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经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1,152.90万元已永久补充宁波钢铁流动资金。

  注2: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9,240.00万元已永久补充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前述项目结项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1、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及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额9.5亿元变更投向,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万元用于对该公司增资并以该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公司已经于2020年12月完成股权收购款项支付,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596.1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732.39万元(含利息收入),拟将前述项目结项。

  2、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已由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陆续投资建设完成,共投入资金10,505.36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该项目结项。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44,5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27,881.94万元〔其中,各募投项目投入合计197,489.04万元(含利息净额328.56万元),“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240.00万元(含利息净额886.95万元),“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152.90万元(含利息净额2,128.04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15,259.3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877.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净额11,915.8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9,961.60万元及期间利息收入11,915.8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炼铁产能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购买53.25万吨/年炼铁产能用于2号高炉技术改造项目,交易总价款为16,454.25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顺利实施2号高炉技术改造项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与杭钢集团于2017年12月签署有《交易双方意向书》,约定宁波钢铁向杭钢集团购买部分炼铁产能指标等,交易价格由双方后续按照市场价格或者评估价格协商确定。前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产能指标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7)。宁波钢铁结合发展实际,根据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产能置换方案,将其中53.25万吨/年炼铁产能用于宁波钢铁2号高炉技术改造项目,经双方沟通一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前述53.25万吨/年炼铁产能的交易总价款为16,454.25万元(含税),意向书中涉及的其他产能指标交易后续不再执行。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炼铁产能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为杭钢集团,杭钢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527,508,1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2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杭钢集团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30490399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张利明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12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其他关系说明

  本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杭钢集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向关联人购买、出售资产

  (二)交易标的:53.25万吨/年炼铁产能

  (三)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杭钢集团以公开挂牌方式向其他独立第三方出让炼铁产能指标的交易价格,确定本次53.25万吨/年炼铁产能指标的交易总价款为16,454.25万元(含税)。

  (四)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宁波钢铁2号高炉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以同类资产公开挂牌价格为参考,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炼铁产能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吴东明、瞿涛、牟晨晖均依法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炼铁产能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且定价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9日

  至2023年10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8132917

  4、联系传真:0571-88132919

  5、邮政编码:310022

  6、联系人:吴继华      葛娜杰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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