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3-058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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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故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3-059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
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00,5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6%,为公司第四大股东。2023年9月13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100,519,652股及孳息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司法轮候冻结1轮,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16%。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913-1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轮候冻结通知书》((2022)京01破199号),以及新华联控股出具的《关于“科达制造”(股票代码600499)新增冻结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了新华联控股管理人对新华联控股的部分财产申请的保全措施,本次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孳息被上述法院申请执行司法轮候冻结1轮。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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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司法轮候冻结包括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产生的孳息,轮候冻结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9月13日,新华联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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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2022年8月,新华联控股被其债权人申请重整的相关事宜获得法院受理,目前已进入实质合并重整阶段。因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多地法院冻结,存在被执行、处置的风险,因此本次新增轮候冻结事项系新华联控股管理人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新华联控股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其进入重整程序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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