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贝尔破产重整案正式招募投资人

拉夏贝尔破产重整案正式招募投资人
2023年09月15日 12:47 北京日报客户端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上海第三中院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夏贝尔”或“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作出(2023)沪03破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拉夏贝尔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充分发挥债务人资产的营运价值,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正式招募拉夏贝尔重整投资人。现管理人就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拉夏贝尔曾为国内首家A+H两地上市的服装企业,在二十余年的生产经营中,拉夏贝尔通过聚焦品牌运作培育出了成熟的产业体系及稳定的客户群体,拥有较大的消费者基数,旗下品牌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若能够通过破产程序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并在重整投资人产业协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支持下,拉夏贝尔将有望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及市场影响力、恢复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一、拉夏贝尔概况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徐汇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上海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4日,注册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实际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是一家以从事服装销售及品牌综合服务为主的企业。

(一)工商登记信息

(二)主要资产概况

拉夏贝尔现持有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债权类资产、固定资产及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类资产,其中核心资产情况如下(具体应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1.债权类资产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13932号《审计报告》及大华特字[2023]001914号《专项说明》(以下合称“审计报告及说明”),截至2023年2月2日,拉夏贝尔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474,324,900.41元,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934,266.26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01,433,104.62元。

2.固定资产及存货

拉夏贝尔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办公设备及机械生产设备,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根据审计报告及说明,截至2023年2月2日,拉夏贝尔固定资产期末净值为2,025,853.24元;存货期末净值为15,868,583.01元,其中库存商品占比为77.15%。拉夏贝尔的库存商品全部为往季服装类商品,库存商品数量共136.47万件。

3.长期股权投资

拉夏贝尔名下现存长期股权投资共23项,其中5家被投资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具体如下:

4.知识产权类资产

拉夏贝尔名下知识产权类资产包括3个网络域名、1项作品著作权、4项软件著作权以及452项商标权。针对商标权,拉夏贝尔名下共有341项境内商标以及111项境外商标,其中,有效商标共442项,公告中商标共1项,申请中商标共2项,展期中商标共1项。

(三)主要负债情况

1.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

截至2023年9月1日,管理人已收到261家债权人申报的387笔债权,管理人已审查确认217家债权人的307笔债权,审查确认债权金额合计791,860,415.79元。其中,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的117家债权人的160笔债权已由上海三中院裁定确认,确认债权金额合计315,784,316.33元。未裁定部分债权的具体金额应以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上海三中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2.预计债权

根据公司账面记载以及管理人掌握的情况,截至2023年9月1日,未向管理人申报但可能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尚有66,704,532.73元。

二、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情况

2023年6月20日,管理人于拉夏贝尔破产清算期间发布了《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以下简称“《预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有1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并于规定期限内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根据《预招募公告》的规定,管理人已与该意向投资人签署《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已根据《投资意向书》的约定缴纳了投资保证金。

根据《预招募公告》及《投资意向书》,该名意向投资人将自动成为本次重整投资人正式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且若无其他意向投资人报名或其他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所载投资条件未明显优于该名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则该名意向投资人将可以被直接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三、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拉夏贝尔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前,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本招募公告不构成投资拉夏贝尔的邀约。

4.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将与本次报名、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一同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的遴选程序。

5.若本次报名、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投资方案所载投资条件未明显优于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的,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将可以被直接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6.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四、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内无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未受到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警示、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等。

3.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4.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拉夏贝尔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资产规模应不低于20.00亿元。

5.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当拥有与拉夏贝尔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如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与拉夏贝尔主营业务属于同一行业领域的,则予以优先考虑。

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第1至3项条件,且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4项条件,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5项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9月28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发送的邮件被邮箱拦截的,以拦截信息中所确认的收件时间确认是否超过报名时间。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由牵头方负责提交报名材料或分别提交材料。分别提交报名材料的,以最后一名联合体成员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并应在每一联合体成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如同一联合体分别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有内容存在差异或不一致之处,管理人将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有利于形成重整计划(草案)作为评判标准进行确定。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700弄50号4号楼8楼802,

联系人:陈宗宇/谭璇,

联系电话:18321085977/13816008003,

电子邮箱:lxbeguanliren@vip.163.com。

3.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盖章)。

(2)意向投资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最近三年内无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且未受到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警示、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盖章)。

(3)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拉夏贝尔提供资金或行业支持方面的优势。

(4)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5)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其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6)保密承诺函(盖章)。

意向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意向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初步筛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后1个自然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2个自然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报名材料通过审查的,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所确定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通知》(下文涉及送达事宜的均以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确定的信息为准),通知其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佰万圆整)尽职调查保证金,并将报名材料纸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按时足额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拉夏贝尔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和公司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10月20日18时之前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尽职调查工作期限。

(四)提交方案

在尽职调查完成之后,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于2023年10月27日18时之前将重整投资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意向投资人发送的邮件被管理人邮箱拦截的,以拦截信息中所确认的收件时间确认是否超过提交时限。如未在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重整投资方案中除报价外,还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基本情况介绍、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投资报价、偿债方案、拉夏贝尔重整后经营方案等内容,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

(五)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方案的同时,应当同步于2023年10月27日18时之前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人民币200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圆整)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意向投资人实际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为扣除尽职调查保证金后的差额部分,即人民币1,800.00万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圆整)。

意向投资人支付投资保证金后,方可参与后续遴选评审程序。如意向投资人未在期限内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六)遴选评审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支付投资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若除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外,无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则根据《预招募公告》及《投资意向书》,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将可以直接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若除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外,有1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重整投资人进行比选。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择优确定拉夏贝尔正式重整投资人。

(七)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在确定拉夏贝尔正式重整投资人后的1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及拉夏贝尔将与重整投资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重整投资人可以参与后续重整框架方案的论证、与债权人协商谈判等工作。

(八)保证金的处理

1.本次招募过程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

本次招募过程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之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本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之后、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尽职调查/投资保证金时,各联合体成员可按照其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其内部投资份额的比例支付,但应确保投资人联合体作为整体已经按时足额缴纳。

投资人联合体在支付尽职调查/投资保证金之后、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有联合体成员退出投资人联合体的,其他联合体成员需按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内部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补足尽职调查/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及其他联合体成员补足的尽职调查/投资保证金后的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退出成员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但联合体仍须符合报名条件,否则该联合体自动丧失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资人联合体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联合体成员退出的,其他联合体成员需按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内部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补足投资保证金。但联合体仍须符合报名条件,否则该联合体自动丧失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

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如在本次招募程序中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管理人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上海三中院的监督。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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