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87号)。公司目前正在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答复。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更新,现将《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申请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八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