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3年09月09日 01:50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了《祁连山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48),根据该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二级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拟自2023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止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不低于1.00%、不超过2.00%的上市公司股份。

  2.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3.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自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8日收市,国新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78,900股,增持均价为11.08元/股,本次增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0.85%。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收到国新投资出具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国新投资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2.原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国新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46,577,4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国新投资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二级市场走势等因素的综合研判,认可本公司长期发展前景,进行战略投资,有效参与公司治理,促进国有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国新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人民币普通股)。

  3.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国新投资拟根据情况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不低于1.00%、不超过2.00%的上市公司股份。

  4.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价格未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

  5.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止3个月内。增持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国新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国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577,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自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8日收市,国新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7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增持均价为11.08元/股。

  目前,国新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3,156,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国新投资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国新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23-049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通过反垄断

  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本次重组所涉经营者集中事项不予禁止。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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