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08日 04: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截止日更新至2023年6月30日,并编制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649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统计截止日更新至2023年6月30日,并编制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出具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650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生物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生物”)增资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龙生物的注册资本将由原人民币1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0万元,华龙生物仍为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各监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截止日更新至2023年6月30日,并编制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64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统计截止日更新至2023年6月30日,并编制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出具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650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科技”、“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3,050,000.00张。截至2018年4月23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3,962.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16,03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8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6,551,724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999,99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04,551.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095,447.48元。

  本次募集资金入账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999,999.2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5,00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554,999,999.20元,主承销商已于2021年7月21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35001618107059778899-0002账号内。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6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直接实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福马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福马”),公司与广东福马、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于2019年4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丰宁支行于2019年4月29日更名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环北大道支行。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账户注销事宜通知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东福马、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以上银行简称“开户行”)(乙方)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丙方)于2021年7月分别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甲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于2021年11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福清星马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及“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清市上迳镇上迳村变更为福清市上迳镇县圃村。“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鑫鱼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鑫鱼”)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星马”)。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鉴于福清鑫鱼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设立的募投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该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及福清鑫鱼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17年可转债募集项目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558.99万元,2020年非公开募集项目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1,661.6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新建的种苗料2条、鲍鱼料1条、高端膨化料3条生产线的实施主体由天马科技直接实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福马,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变更为广东省台山市斗山镇浮石八坊“铜古朗”。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三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福清星马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及“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清市上迳镇上迳村变更为福清市上迳镇县圃村。“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鑫鱼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0月31日。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9,321.6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558.99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237.39万元,系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投入。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55,209.54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661.69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3,547.85万元,系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前次募集资金后续将持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本次募集资金3,064.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50ZA0229号”《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865,789.8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45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5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2020年5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2020年11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并赎回。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558.99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37.39万元。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度注销。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4,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500.00万元。

  (2)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1,661.6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16.7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64.58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164.58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55,500.00万元,未使用金额3,664.58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6.60%,系由于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未建设完毕,预计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1、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三期)”累计实现效益6,567.48万元,项目尚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系项目实施地点和产线设计方案变更,工程项目建设和投产进度推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未来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此外,2022年度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也导致效益未达预期。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不适用。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鳗鱼投苗至出鱼销售需要一定周期,大部分鳗鱼尚未达到可售状态。

  (2)不适用。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尚未建设完成。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2022年的产能利用率。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表效益金额为利润总额。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基于公司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和业务拓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生物”)增资人民币16,000万元。目前华龙集团持有华龙生物53.20%股权,股东福建省昭宇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宇饲料”)持有华龙生物46.80%股权。昭宇饲料同意本次增资事项但不参与本次增资,已出具《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声明》。本次增资完成后,华龙生物的注册资本将由原人民币1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0万元,华龙集团将持有华龙生物78.16%股权,昭宇饲料将持有华龙生物21.84%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生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华龙生物增资人民币16,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561BF5C

  6、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7、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821号601-2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资标的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三)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契合公司全产业链业务布局战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子公司业务经营抗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华龙生物的控制和管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华龙生物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但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政策、行业竞争环境变化、市场需求调整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促进标的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并积极采取相应对策与措施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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