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仅为双方确认合作意向的书面记载,后续实际合作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需双方进一步商谈与明确。
2、双方的合作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项目推广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近期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友维聚合(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维聚合”或“甲方”),双方基于良好信任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就LCP全系列薄膜(可溶型、热熔型等)产品的研发与量产等领域展开深度交流与合作,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LCP薄膜材料在新一代5.5G通信技术、新型工业化、自动驾驶、MR/XR产业等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促进新材料的技术进步和市场应用推广。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性合作协议,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友维聚合(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大栋
注册日期:2021年3月5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腾路9号1幢1层102室
友维聚合作为优秀的电子通信领域上市公司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布局涵盖消费电子、汽车、物联网/智能家居、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基础材料、基础技术的开发,是承担上市集团新材料业务板块的核心业务主体。
友维聚合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交易事项。友维聚合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合作原则及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决定建立全面和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签署的相应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背景
(一)甲方作为优秀的电子通信领域上市公司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布局涵盖消费电子、汽车、物联网/智能家居、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基础材料、基础技术的开发,是承担上市集团新材料业务板块的核心业务主体。
(二)乙方作为优秀的新材料领域上市公司,专注于LCP全系列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乙方在LCP树脂合成及材料应用领域拥有完整产业链和自主核心技术,正全面推进LCP材料在新一代5.5G通信技术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推广。
(三)双方愿意在LCP全系列薄膜(可溶型、热熔型等)产品的研发及应用进行全面战略合作,通过技术互补、产品互补、资源互补,产业互补,以共同推进LCP薄膜材料在新一代5.5G通信技术、新型工业化、自动驾驶、MR/XR产业等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四)甲方与乙方旨在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技术互补、产品互补、资源互补和产业互补的优势,共同携手就LCP全系列薄膜(可溶型、热熔型等)产品研发和量产开展深度合作,并推动LCP薄膜作为基材在电子通信、新能源、汽车、新型工业化等多领域等领域核心客户中进行规模化产业应用,实现强强联合,携手加速对整体行业的培育和推广。
三、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LCP全系列薄膜(可溶型、热熔型等)产品的研发量产及商业应用进行全面合作,双方作为战略合作者,借助乙方产业上游原材料优势以及自主开发的国产热熔型LCP薄膜产品的和甲方在国产可溶型LCP薄膜产品及电子通信领域下游产业的客户及市场优势共同对LCP薄膜全系列产品进行研发生产和推广销售。
乙方负责开发出具有可以对标进口产品同等性能参数的LCP薄膜产品,甲方负责开发规格互补、性能互补的可溶型LCP薄膜产品,并负责相应模组产品开发,推动双方下游核心客户进行产品验证,拓展LCP薄膜产品在5.5G通信技术、毫米波车载雷达等领域的市场应用。
双方在各自客户和项目推动过程中,保证优先使用双方的LCP薄膜材料,并进行充分协调沟通,突出各自LCP薄膜产品的互补优势,增强双方整体竞争力。
如甲方或乙方的LCP薄膜产品通过对方的核心客户验证并形成规模化订单,甲方或乙方将作为乙方或甲方该产品的优先供应商进行量产化供应,并优先保障供应和最优惠价格。
四、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叁年,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优秀的新材料领域上市公司,专注于LCP全系列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LCP树脂合成及材料应用领域拥有完整产业链和自主核心技术,正全面推进LCP材料在电子与新一代通信技术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推广。
友维聚合作为优秀的电子通信领域上市公司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布局涵盖消费电子、汽车、物联网/智能家居、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基础材料、基础技术的开发,是承担上市集团新材料业务板块的核心业务主体。
随着国内通信技术的持续迭代和发展,LCP材料凭借其低介电损耗等特性,将是毫米波信号频段中最合适的通信基材,在新一代通信基站、移动终端等市场中有着非常广阔的应用前景。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共同看好LCP材料在新一代5.5G通信产业的应用前景,因此本次战略合作双方拟就LCP全系列薄膜(可溶型、热熔型等)产品的研发量产及商业应用进行全面合作,借助友维聚合在国产可溶型LCP薄膜产品及电子通信领域下游产业的客户及市场优势,加持上市公司上游原材料优势以及自主开发的国产热熔型LCP薄膜产品,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推动双方下游终端核心客户进行产品验证,拓展LCP薄膜产品在5.5G电子通信、毫米波车载雷达等领域的市场应用,共同对LCP薄膜全系列产品进行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
本协议书的签署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本协议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有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确认合作意向的书面记载,后续实际合作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需双方进一步商谈与明确。
2、双方的合作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项目推广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无持股变动情况。
3、备查文件:公司与友维聚合(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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