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第一财经
我乐家居昨日再度涨停,收获8连板。8月28日以来,我乐家居股价从7.53元/股涨至16.13元/股,累计涨幅达到1.14倍。连续涨停期间,我乐家居先后五次发布交易异常波动的提示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先后在8月31日、9月1日、9月5日和9月6日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昨日晚间,我乐家居公告显示,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于6月30日-9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7.1124%。截至2023年9月6日收盘,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为0.0013%。按照9月6日股价(16.13元)进行大致估算,当事人通过此次减持行为套现金额超3亿元。
上交所随后下发监管函表示,上市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要求公司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
就在8月底,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不过我乐家居此次违规减持并非新规后的首例。8月28日,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方时尚股份340万股。昨日晚间,北京证监局和上交所对东方投资做出处罚。其中,北京证监局对决定对东方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上交所称,东方投资上述减持,违反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相关要求。东方时尚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投资”)通知,该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在9月15日前以自有资金购回其违规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将相关受益上缴。
东方证券研究指出,减持新规的底层的逻辑就是只有把公司经营好、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才有资格进行减持,某种意义上是建立了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减持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更大程度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小股东利益的一致性,有助于建立更为良性的股市生态、推进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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