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2023年09月07日 04: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2日

  至2023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2-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箱:lpkj@lopal.cn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叶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叶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基本信息如下:

  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并获得南京市浦口区首届“十佳律师”称号等荣誉,现兼任泰州学院客座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不存在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且承诺在本公告的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该条款的规定。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9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对表决事项的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理由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等待期、禁售期、可行权日、行权条件、行权安排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酬考核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2日10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征集人就上述议案2至议案4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鉴于本次股东大会除了审议上述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之外还将审议其他议案,征集人特别提示被征集人,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3年9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3年9月19日至 2023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殷心悦

  邮编:210038

  电话:025-8580331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叶新

  2023年9月6日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修订稿)》、《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公告中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龙蟠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七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七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前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

  注:序号1理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序号2理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序号3理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序号4理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序。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4,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不含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不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各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5月18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信息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2、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6天结构性存款主要条款

  ■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26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已经对其投资风险进行了严格的事前评估,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使用额度未超过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30%,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0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29%。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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