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3年09月02日 00:49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并豁免中物一方自愿性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业绩承诺方以现金对价回购公司所持砺剑防卫57.65%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股份出售手续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按照《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中的交易对价20%的股权转让款共计68,563,857.53元。本次交易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须视协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股权回购款的支付进度予以确认,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股权转让款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力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3月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神力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2021年3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524,302股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22日、2021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于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两期份额已全部解锁,存续期将于2024年3月2日届满。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共计持有1,977,202股神力股份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1%。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遵守相关市场交易规则。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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