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年09月02日 00:47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和2020年1月8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之下,擅自将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投资至海南弘天的4.66亿元投资款,分别存为1.46亿元、1.5亿元和1.7亿元3张定期存单后进行质押,为王安祥的利益相关方提供担保,构成违规担保并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金额合计4.66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存单到期后,由于王安祥未能安排资金解除质押,债务人未按期清偿银行债务,导致存单内的4.66亿元存款全部被质权人划走。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虽然王安祥承诺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公司也一直反复督促王安祥,并且启动了法律追偿程序,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未追回任何款项。

  在尝试了多种手段追款但均未追回任何款项的情况下,为了便于海南弘天充分利用多方资源,争取更多追回损失的机会,北京弘天于2022年11月15日与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厚公司)、海南弘天及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评估价人民币48.60万元将北京弘天持有的海南弘天100%股权转让给万厚公司。因海南弘天对其违规对外担保的4.66亿元损失享有对第三方质押权人、债务人及王安祥的追索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签订后海南弘天仍应充分利用其自身资源以其自身名义积极向各债务人追回损失,如能追回损失的,海南弘天应将追回损失的金额扣除成本及相关费用后将超过500万元的部分用于购买公司持有的北京弘天51%的股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北京弘天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股权交割,万厚公司接手了海南弘天诉讼案件等全部工作,海南弘天自2022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万厚公司提供的信息,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1.46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73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海南弘天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执行回任何款项。公司将继续关注海南弘天案件进展情况,并督促海南弘天推进执行,但后期能否追回款项,何时追回款项,以及追回多少款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追回,最终能否追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5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9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17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5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成交金额为14,326,37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7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9,874,6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即7,468,65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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