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3]2415号”文件批复核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00亿元(含6.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第一期)(债券简称:23江南01,债券代码:25224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6.0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本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符合《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3年9月1日结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10%。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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