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同意选举马向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马向阳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监事会两名非职工监事代表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全部选举产生之前,第二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日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向阳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7月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1990年9月至1998年1月,历任东阳制药厂技术员、技术科长;1998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生产五部副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目前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生产三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马向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0.82%出资比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向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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