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31日消息(记者 蒙健)同一种蔬菜使用两套价格,低价标注,高价结算,从而多赚了五毛钱……8月3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了解到,因构成低价报价,高价结算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一横路东隆便民市场内的两家蔬菜摊位分别被处罚款1000元。
据介绍,7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一横路东隆便民市场内蔬菜摊位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现场发现,海口美兰林南容蔬菜摊对同一蔬菜使用两套价格,低价报价,高价结算,多收取消费者的费用。执法人员了解到,当天,海口美兰林南容蔬菜摊销售蔬菜时,将标价3.7元/斤的苦瓜按4元/斤的价格结算,多收取消费者的费用,共向一名消费者销售1.5斤苦瓜收取6元,多收货款0.45元。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该违法事实后,当场责令其整改,该摊位现场向消费者退还了0.45元。
随后,执法人员在对海口美兰叶海霞蔬菜摊检查时,也同样发现该摊位对同一种蔬菜使用两套价格,低价报价,高价结算多收取消费者费用。经执法人员调查,7月24日,海口美兰叶海霞蔬菜摊销售蔬菜时,将标价3.5元/斤的生菜按4元/斤的价格结算,共向一名消费者销售1斤生菜收取4元,多收货款0.5元。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其违法事实后,当场责令其整改,该摊位现场向消费者退还了0.5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海口美兰叶海霞蔬菜摊、海口美兰林南容蔬菜摊在销售同一种蔬菜时,却使用两套价格,并低价报价,高价结算,从而多收取消费者的费用,构成低价报价,高价结算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对此,分别对上述两蔬菜摊位予以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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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靖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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