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结合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申请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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