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亮先生《关于提议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赵亮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赵亮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赵亮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赵亮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提议人
提议人赵亮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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