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前述制度的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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