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62 公司简称:新中港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 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3项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8 月 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备查文件:
1、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 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40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 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 08月28日11: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三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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