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9日 04:5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代码:603588                                      公司简称:高能环境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高能环境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甄胜利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套期保值。

  ●交易额度: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测算开展贵金属、有色金属等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34,000万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交易品种:包括铜、镍、铅、金、银、钯及其他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品种。

  ●交易工具:期货交易所标准化的期货合约。

  ●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纽约期货交易所等,并且主要通过资质较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及资质良好的银行进行操作。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政策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的固废危废资源化处置项目主要回收铜、铅、镍和锌等有色金属以及少量金、银、铂、钯等贵金属,其产品价格受国内环保政策、大宗商品市场与宏观经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通过期货衍生金融工具,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建立合理的保值仓位,该等期货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锁定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测算开展贵金属、有色金属等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34,000万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通过资质较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及资质良好的银行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

  2、交易品种包括铜、镍、铅、金、银、钯及其他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品种。

  3、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纽约期货交易所等,并且主要通过资质较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及资质良好的银行进行操作。

  4、交易类型: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五)交易期限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另外,期货和现货基差也可能因市场波动而拉大,导致公司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存在给公司主业经营造成损失的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若合约活跃度较低,存在期货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使得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偏差,造成交易损失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相关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6、适用法律风险:境外交易一般适用所在国法律,受限于所在国法律完善程度、交易方对境外法律熟悉程度等制约,容易产生分歧和不确定性。

  7、政治和政策风险:受限于所在国政治局势、社会治安状况等制约,可能存在境外资金兑付与收回风险。

  8、经济风险:通货膨胀、汇率变动等可能导致公司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存在给公司主业经营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公司内控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控制风险。

  5、公司已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套期保值,有利于锁定公司的成本和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与股东的稳定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已制定相对规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相对安全。本年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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