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08月29日 04:4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953,500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4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279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8元,募集资金总额606,031,8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09,105,9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0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15号)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确认。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7,528,121.49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075,174.02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307,969,731.35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2年6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5,964.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274号)。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年12月13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 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其他追溯调整的原因: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本公司2023年5月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上年同期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白清利先生、王文荣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张迎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珊珊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张丽女士、姜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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