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1)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研发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相应报告。
(2)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0)。
(3)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4)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7日,确定以31.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67名激励对象授予84.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7名激励对象授予84.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相应报告。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3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3年09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9月0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09月06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为补选独立董事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2.00、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09月07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09月0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09月07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32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9-81168096
联系邮箱:ir@gdvdl.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2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21,投票简称:紫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每个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打“√”。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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