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9日 04:5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1、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方式主要为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本公司的代理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代理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本公司的各类工程机械,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代理商无法交存足额票款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工程机械,由公司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回购责任,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承兑汇票款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保兑仓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25,707.81万元,占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2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各经销商按协议开出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3,362.69万元,其中平安银行1,852.20万元,华润银行11,510.49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发生回购事项。

  2、按揭业务

  按揭贷款方式是指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的代理商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从属协议。在前述合同项下,合作银行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按揭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连续三期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本息时或放款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银行的,由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按揭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1,920.40万元,占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39%。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协议项下贷款余额6,768.66万元,其中光大银行6,619.38万元,农业银行131.49万元,浦发银行17.78万元。其中存在逾期余额130.71万元,其中德州银行31.82万元,已达到合同回购条件,光大银行98.89万元,尚未达到回购条件。

  3、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方式是指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租赁公司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发生3次或3次以上迟延支付租金的,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13,476.89万元,占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7%。截至2023年6月30日,融资租赁业务余额17,620.26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5,117.94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02.32万元,其中存在逾期余额714.03万元,均为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4、金融信贷授信业务

  本公司与合作银行签定《数据网贷合作协议》,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金融信贷授信业务,该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农业银行向经销商发放贷款后,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金融信贷授信业务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3,555.80万元,占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73%。截至2023年6月30日,金融信贷授信业务余额为3,555.80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达到合同回购事项。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进展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017,200股限制性股票拟上市流通,397,800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相关详情已于2023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即《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023年4月14日,8,017,2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6月15日,397,800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9)。

  董事长:刘会胜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刘燕女士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刘燕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刘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燕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刘燕女士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本公司董事会对刘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审阅重工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对重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重工财务公司于2012年6月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3年5月18日正式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重工财务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51H237010001),并于同日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7828707N)。

  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含1000万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一)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出资6亿元人民币,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37.5%;

  (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31.25%;

  (三)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重机”)出资2亿元人民币,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12.5%;

  (四)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出资2亿元人民币,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12.5%;

  (五)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法士特”)出资1亿元人民币,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6.25%。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及营业地:山东省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二、重工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重工财务公司已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要求,建立起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党组织、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部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中职责分工,并持续建立健全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重工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专业委员会和各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合规部及审计部。重工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计情况如下:

  党组织: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重点管政治方向、领导班子、基本制度、重大决策和党的建设,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重工财务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作出决定。

  董事会:负责制定重工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政策,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重工财务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协调、议事及执行机构,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议公司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反洗钱风险和声誉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提议;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重工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向股东会和监管部门报告。

  高级管理层:依据公司授权与转授权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制定重工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高管层下设专业委员会: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价格管理工作委员会、财务审核工作委员会、信息科技工作委员会、招标委员会、风险内控合规工作委员会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是各专业条线涉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协调、议事及执行机构,为公司高级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

  职能部门:重工财务公司设置的资金结算部、客户服务部、资金运营部、国际业务部、信贷管理审查中心、风险合规部、财务与运营部、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部/党务工作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涵盖了重工财务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业务及管理职能,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重工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职能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合规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险合规部:主要职责是制定重工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各职能部门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工作;组织对公司经营活动开展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与报告;组织对新业务新产品开展风险评估;组织研究和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并对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组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反洗钱及案防管理工作。

  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开展内部审计,对公司资金结算业务及投资运营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按年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重工财务公司在总结提炼多年经营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于2018年全面建成并运行以法人治理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信息科技风险为主体的风险管理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活动。重工财务公司结合实际,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各类风险,同时充分考虑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审慎评估各类风险的相互影响,探索风险加总的方法和程序。风险合规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与考核,审计部定期审查和评价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三)控制活动

  重工财务公司始终坚持“制度先行”的理念,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公司发展战略及全面风险管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内控制度体系的不断改进和完善。自2016年以来重工财务公司以内控制度全覆盖为导向,明确制度遵循标准,完善制度执行标准,建立检查和监督控制标准,不断完善关键风险点的识别与重点业务内部控制措施,同时加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内部控制,持续完善突发事件及业务连续性应急管理机制。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重工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同业账户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应收应付利息核算操作规程》《表外业务核算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具体如下所示: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重工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现金流分析、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制度,建立运行流动性管理模型,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重工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重工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专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重工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切实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交易分开、内部稽核及定期轮岗。

  2.授信业务

  重工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手段,实现信用风险有效管理。重工财务公司通过实施一户一策,引导信贷经营部门的客户营销向符合集团战略导向的客户集中,规避高信用风险客户;通过实施限额管理,拓宽业务范围,分散业务风险;通过抵质押担保等各类风险缓释措施,增加第二还款来源转移信用风险;通过风险定价策略,平衡风险与收益。同时公司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建立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授权适度的信贷业务流程,严格按照“审贷分离”的原则开展各项授信业务,信贷业务部门按照要求开展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信贷管理审查中心按照要求开展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3.投资业务

  重工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开展投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每年开展的业务品种、交易对手准入名单,高管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在董事会准入范围内核准交易对手同业授信额度,在具体业务经办过程中,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资金清算和风险控制职能相对分离。

  4.资金交易业务

  重工财务公司的资金业务包括:存款准备金缴交、头寸调拨、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转贴现和再贴现、逆回购等,其中同业拆借业务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批准,并对交易对手实行准入管理及同业授信限额管理。资金业务实行严格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在三定中明确部门、岗位职责。重工财务公司通过转授权管理,分层级对资金交易业务进行审批。

  5.会计业务

  重工财务公司建立并执行规范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通过三定明确资金结算部和财务与运营部及工作人员的权限,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

  6.内部审计

  重工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重工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针对重工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7.信息系统

  重工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会计核算等。重工财务公司制订了《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办法》、《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办法》、《数字证书管理办法》、《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网络、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连续性及突发事件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根据重工财务公司审计部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工财务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重工财务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和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重工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3年上半年重工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平稳运行,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总体风险水平适中。

  (一)自成立以来,重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二)重工财务公司未从事任何离岸、跨境融资业务,也未开展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重工财务公司目前未设立分公司。

  (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规定,截止2023年上半年末,重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如下:

  1.2023年上半年末的资本充足率为18.82%,未低于监管规定的10.5%标准;重工财务公司的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12%,不高于监管规定的20%标准;重工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不高于监管规定的100%标准;重工财务公司担保比例为61.39%,不高于监管规定的100%标准。

  2.2023年上半年末,重工财务公司投资金额为4.30亿元,投资比例为11.43%,不高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70%标准。

  (四)重工财务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五)未发现重工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2023年上半年重工财务公司对山东重工、潍柴动力、潍柴重机、山推股份和陕西法士特的贷款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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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上半年末山推股份控股子公司山推建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工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1,000万元。

  2023年上半年末,重工财务公司对其股东山东重工贷款余额超过该股东对重工财务公司的出资额。对此情况,重工财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报告,以保证重工财务公司股东的资金安全。

  (七)2023年上半年末山推股份及其分子公司在重工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3,192.71 万元,重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3,179,851.29万元,山推股份及其分子公司的存款余额与重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率为3.25%。

  (八)重工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未出现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情况。

  (九)2023年上半年末重工财务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未开展金融衍生品等业务,至2023年上半年末吸收存款余额达到人民币3,179,851.29万元,较2022年上半年末下降12.81%。山推股份在重工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十)2023年上半年末重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553,284.41万元,较2022年半年末下降11.41%,发放贷款1,212,319.6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975.15万元,净利润达11,778.84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十一)重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备,资金运用科学有效,内控体系运转流畅,监督机制有效运行。

  综上所述,重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可较好地控制风险。山推股份将督促重工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山推股份根据对重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重工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重工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6,705,601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36,705,6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12,130.8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77,688.81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734,442.0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0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9,458,885.27 元,全部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其中,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189,150,363.50 元。

  2、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3,037,312.52  元(包括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4,761,755.72 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3,037,312.52 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2021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由于公司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且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22—047号的临时公告《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459,458,885.27 元,具体如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3年3月27日延长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金额用于募投项目支付,存放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潘林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如潘林女士的选任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其也将分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潘林女士,1985年出生,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参加工作,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讲师。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咨询专家、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潘林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潘林女士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非会计专业人士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潘林,作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候选人非会计专业人士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

  2023 年8 月27 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议案审议说明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其中,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1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深圳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  青    秦晓莉    贾 营

  联系电话:0537-2909616,2909532

  传    真:0537-2340411

  电子邮箱:zhengq@shantui.com

  2、会议费用:股东出席会议期间,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0

  2、投票简称:山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召开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表决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时,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以上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则受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董事冯刚先生、肖奇胜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刘燕女士和陈爱华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刘会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47的“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48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推楚天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49的“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52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唐国庆、王卫平、孔祥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国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按照《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反映了公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本期坏账准备余额75,311.6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924.76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91.1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490.3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8.76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830.02万元。该报告并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47的“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48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检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投入进展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或者变相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推楚天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52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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