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公告
2023年08月28日 01:1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2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因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9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7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半导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61亿元投资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芯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睿芯基金的实缴出资。

  根据发展需要,公司承诺不会对睿芯基金进行新增投资,亦不会通过睿芯基金新增对外投资。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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