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近日
城关公安分局功德林派出所
在辖区内发现
雪新村路附近某客栈
未获公安机关许可
擅自经营
城关公安
对该客栈的经营者高某
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并对客栈予以取缔
功德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客栈在未获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民警随即将该客栈经营者高某传唤到案接受调查。经查,高某在没有取得公安机关发放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期间,擅自经营客栈并多次接待住宿人员,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城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高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取缔其擅自经营的客栈。
警方提醒
➤ 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经营该行业除了需要营业执照还须获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未获得上述两证擅自经营就属于“黑旅馆”,公安机关将会依法查处。
➤ 广大群众外出住宿时,一定要选择手续齐全的正规宾馆、旅店,保证自己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同时,如遇“黑民宿”等非法经营场所,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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