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说明:上表中股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标记”股份的原因为其计划参与询价转让股份,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3-042)。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朱德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送根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送根先生、徐进先生、王彬彬女士、马敏先生、朱德权先生、肖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送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选举徐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选举王彬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选举马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选举朱德权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选举肖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志勇先生、徐扬先生、张瑞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志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选举徐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选举张瑞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8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研发费计量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送根先生、徐进先生、王彬彬女士、马敏先生、朱德权先生、肖治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志勇先生、徐扬先生、张瑞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张瑞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李志勇先生、徐扬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张瑞君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瑞君女士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证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送根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俄罗斯科学院无线电技术与电子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01年5月至2007年3月,任北京天惠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北京天智航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后改名为新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杰飞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彬彬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2001年5月至2004年 10月,任北京天惠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4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任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北京天智航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0 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12月至今,任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敏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2004年取得中欧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医疗部、GE通用电气医疗集团、柯惠医疗、美敦力医疗、史赛克医疗,拥有30年医疗器械行业的从业经验。曾任史赛克医疗中国区董事、总经理,2022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
朱德权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1994年5月,历任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助理、清华大学生物化工研究所副所长;1994年5月至1997年3月,任北京清华永昌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7年3月至1998年10月,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10月至2000年3月,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4月至今,历任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院长助理、副院长;2017年3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2001年8月至今,任北京信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12月至今,任信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肖治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04年1月,任全国畜牧总站北京太克会展中心项目经理;2004年2月至2009年2月,任美国国际数据集团(中国)高级项目经理、总监;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富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1月至2016年6月,任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6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创新生物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年11月至2023年8月10日,任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术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上海雷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志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曾任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扬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经担任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要专业领域涵盖项目融资、公司融资、资产重组与并购、上市公司再融资与并购等。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瑞君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12月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主要从事会计、财务管理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交叉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54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2号楼B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7日
至2023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9月5日16:00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inavi@tinavi.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收件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东升国际科学园7号楼2层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9月5日16: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3年9月5日16:00之前。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东升国际科学园7号楼2层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东升国际科学园7号楼2层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2号楼B1层会议室
邮编:100192
电话:010-82156660-8009
邮箱:tinavi@tinavi.com
联系人:黄军辉 孙晓燕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报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8月22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22日,并同意以8.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公司研发费计量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9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504,47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6,175,293.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300,706.0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0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0]第57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545,0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3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370,199,990.2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43,396.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756,594.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2月23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062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分别于2020年7月1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6月16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置换。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154,478.28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作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5622号)。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上交所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骨科手术机器人配套手术耗材、手术工具扩建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89.1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骨科手术机器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邦泰科技城变更为北京市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实施主体由北京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表2: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8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71.95万股,占目前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44,939.1939万股的0.38%。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8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并确定以8.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7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昌久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3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3年8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8.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7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5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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