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3-38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强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推举董事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侯海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侯海兴
委员:严建伟、梁辰、梁德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严建伟
委员:于海生、梁德强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张昆
委员:于海生、尹琪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于海生
委员:张昆、尹琪
5、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侯海兴
委员:张昆、严建伟、梁辰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侯海兴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德强先生、田磬林先生、赵明先生、董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梁德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侯丽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七、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签署《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保理融资可循环使用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期限3年。保理融资年利率不超过7.5%。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七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1、总经理简历
侯海兴,男,197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7年1月历任本公司客服部经理、开发总监,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嘉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历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基建管理高级主管、安全环保部副部长;2019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2022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董事。
侯海兴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2、副总经理简历
梁德强,男,汉族,1975年4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职员、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本公司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14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8月18日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梁德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磬林,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20年7月历任本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项目管理部经理、产品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田磬林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明,男,汉族,1980年12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8年6月至2017年1月历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基建专员、主管、高级主管。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俊,男,汉族,1983年9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4年11月历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配套组员工、副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园区事业发展部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俊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3、财务总监简历:
请参见上述副总经理梁德强先生简历。
4、董事会秘书简历
何倩,女,1987年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2014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任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衍生品部总经理助理;2019年9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2020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监事。
何倩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何倩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倩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22)84866617
传真号码:(022)84866667
电子邮箱:dongmi@tbjijian.com
通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1号楼
邮 编:300300
5、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侯丽敏,女,1982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11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天津泰达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16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岗。2017年10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侯丽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侯丽敏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22)84866617
传真号码:(022)84866667
电子邮箱:tbjj000965@163.com
通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1号楼
邮 编:300300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3-3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董光沛女士、金文汇女士、李倩女士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推举董光沛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唯一决议如下: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董光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3-40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保理”)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可循环使用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期限3年。保理融资年利率不超过7.5%,实行浮动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调整幅度、方向相应调整上述保理融资利率。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与天保保理均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投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天保保理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天保控股将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住所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1号楼902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尚春旺
5、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6559517B
7、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天保投控集团为天保保理的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天津港保税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1、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
天保保理于2013年12月16日由天保投控集团出资成立。主要为滨海新区及天津空港经济区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提供保理服务。
2、财务情况
天保保理近三年及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保控股公司与天保保理均为天保投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天保保理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四)关联方天保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天保保理将根据公司申请,受让公司与买方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在保理融资额度内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催收等一系列综合性保理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着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保理融资成本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拟与天保保理(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保理业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应收账款转让
1、根据乙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乙方向甲方申请开展本合同项下保理业务。(不限定买方,具体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确定的买方为准。)
2、乙方确认并自愿将商务合同项下就截止于《保理融资申请书》提交给甲方之日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甲方享有,应收账款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净额及其所从属的一切从权利和权益。
3、甲方以商务合同应收账款净额的80%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款。
(二)保理融资额度和有效期限
1、保理融资额度的金额:人民币7亿元
2、保理融资额度的性质:可循环
3、保理融资额度的使用期限:3年
4、保理融资额度期限内,各笔保理融资期限可以超过剩余保理融资额度期限。每笔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每笔保理融资款发放后,乙方可以提前偿还保理融资款本息。
(三)保理融资利息及手续费
1、保理融资利息按日计息,采用浮动利率,年利率为不超过7.5%。当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生调整时,双方应于同日开始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相同调整幅度、相同方向调整保理融资利息金额。
2、结息方式为按季度结息,季度末月15日为付息日。
3、本次保理融资服务手续费为零元。
(四)保理融资款的发放及应收账款的回收
乙方满足甲方要求的各项放款先决条件后,甲方审核是否向乙方发放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保理融资款。
经甲方核准受让的应收账款,乙方应当通知买方将应收账款直接支付至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保理回款账户之中。
(五)回购与追索
乙方应对甲方未按时受偿或甲方认为需要回购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回购责任 。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保理业务合同》的约定,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或依《保理业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生效
《保理业务合同》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天保保理申请保理业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本次保理业务合同的签署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和保持畅通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理融资利率本着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存贷款,其中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2,068.13万元;公司在关联方存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31,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天保保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范、合规运营,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与天保保理签署《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经营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保理融资成本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天保保理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4、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3-4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特别强调事项
因提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将对该提案进行回避表决。
3、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4日(星期五、星期一)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侯丽敏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5,投票简称:天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上午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决定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3-42
债券代码:149670债券简称:21基建0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因换届选举发生变动,现将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
王小潼先生:公司董事,自2019年11月29日起任公司董事,2023年8月18日因任期届满离任。
(二)新任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梁辰女士简历
梁辰,女,198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发展部副部长,天津天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发展部部长,天津天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部长,天津天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部长。2023年8月18日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部长;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及债券。
2、董事梁德强先生简历
梁德强,男,汉族,1975年4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职员、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本公司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14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8月18日起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德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及债券。
新任董事履职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成员如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强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
二、影响分析
本次董事变动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而产生的正常变动,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本次董事变更后,本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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