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我局收到多起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服务费、委托费后未提供相应服务,且发布房源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投诉。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国家网信办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有关规定,我局已对违规经纪机构进行了处理,并要求相关网络信息平台撤销不符合房源发布条件的房源信息。
市住建局提醒您,在购房、租房时注意防范交易风险,建议通过以下方式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并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优先选择规范经营且市场信誉度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住房服务监管平台(https://zf.nnfwzl.com/)可查询已备案的企业名单,扫码查看企业相关信息及信用评分,识别经营异常企业。
二、与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明确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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