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1,715,246股(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五矿证券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指派谢栋斌先生和何谦益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五矿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五矿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对五矿证券及其项目团队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谢栋斌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弘元绿能(603185)、浩瀚深度(688292)、协昌科技(301418)等 IPO项目,信雅达(600571)、上海三毛(600689)等并购重组项目以及弘元绿能(603185)、金辰股份(603396)等再融资项目。
何谦益先生: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协昌科技(301418)、浩瀚深度(688292)等 IPO项目。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3-032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相关规定,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2021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5)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15,246股,每股发行价为35.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7,999,977.28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9,194.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0,783.17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0831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得存储专户,截至 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405,320,732.64元中有1,129,949.47元为定增发行费用,本公司已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账号为39708001040015987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完毕。
*注2:初始存放金额变更情况详见二/(二)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项目涉及金额24,313.56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60.15%。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1.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和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原因及决策程序如下:
1.1变更原因: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基于公司对精酿业务的总体规划及战略布局等原因做出的审慎决定,更利于公司精酿业务的市场拓展。
1.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全资子公司及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变更的不视为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2.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从26,000万元调整为18,000万元,将结余的8,000万元资金投入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变更原因及决策程序如下:
2.1变更原因: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受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以及新一代年轻消费者引领啤酒消费升级等因素驱动,啤酒高端化已经成为行业共识,预计中国精酿啤酒将迎来一个长期快速的发展阶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拟缩减“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规模8,000万元,新增“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并将缩减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募投项目“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中。
2.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孙公司长沙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下属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支行开设了账号为585978424374的新募集资金账户,用于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分别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账号为39708001040015987的账户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账号为388020100100025096的账户划拨出人民币3,000.00万元和人民币5,000.00万元(合计人民币8,000.00万元)至新的募集资金账户。2022年5月20日公司及其孙公司长沙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终止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6,313.56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变更原因及决策程序如下:
3.1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由于市场原因,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的商业模式的实施受到了较大影响,同时,采用预包装方式的鲜啤由于方便在商超以及网络渠道购买而受到市场的欢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决定终止“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剩余的募集资金16,313.56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
3.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孙公司武汉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7096801040010775的新募集资金账户,用于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分别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账号为39708001040015987的账户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账号为388020100100025096的账户划拨出人民币3,392.00万元和人民币1,500.00万元(合计人民币4,892.00万元)至新的募集资金账户。2023年1月5日公司及其孙公司武汉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12月3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日常投资决策权。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日常投资决策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如下:
(五)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274,609,912.11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7.94%,具体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
(1)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与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尚未建设完毕;(2)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拟变更至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
公司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并将未使用的15,4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满一个正常经营年度,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实现效益,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已终止,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实现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20% (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0,419.08万元为变更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41,075.43万元高于承诺投资总额656.35万元,系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收益。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28,117.34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7,460.99万元,差额656.35万元原因同注1。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已终止,无法计算其效益
注2: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无法计算其效益
注3: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于2022年9月起逐步投产。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由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满一个正常经营年度,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4: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无法计算其效益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3-038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住所的地址编号更新,公司拟将住所由“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机电园”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朝晖路1号”。本次变更,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未发生变动。
公司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住所变更和章程修订最终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如获通过,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3-039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机电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
至2023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机电工业园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4.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3年8月23日下午4点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机电工业园(邮政编码:315722)。
3.联系人:徐力韬
4.电话:0574-65832846。
5.传真:0574-65836111。
6.邮箱地址:international@lehui.com。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3-036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3-031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惠国际”)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编制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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