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年08月10日 01:1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人,回购注销数量为12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回购价款共计120,000元。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2023年8月8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240,978,400股变更为1,240,858,400股。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较小,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0,000股, 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回购价格为1元/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2023年8月8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8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4日提交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265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7、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涉及激励对象数量为7名,涉及激励股份数量合计53万股。

  8、2023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30日提交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有1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对该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该原股权激励对象于2022年3月21日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约为0.01%。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人,回购注销数量为12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

  (二)回购价格

  《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回购价格无需进行调整,因此回购价格为1.00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120,000元。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公司已支付回购价款共计120,000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SZAA7B009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2023年8月8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240,978,400股变更为1,240,858,400股。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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