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计划调整涉及的被担保人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恒远水泥外资有限公司(ИП ООО HENGYUAN CEMENT);
●公司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中对恒远水泥外资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人民币16.29亿元不变,担保人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调整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内调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远水泥外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及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5%:40%:5%。项目公司拟在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州的卡塔库尔干市投资新建一条7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3.24亿美元,股债比为30%:70%,建成后年产水泥272.90万吨。项目融资金额约2.27亿美元,其中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以股东借款方式解决其持股5%对应的融资金额,约0.12亿美元;项目公司(被担保人)拟通过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21,546.67万美元或其等值人民币(不超过年度计划已审定的人民币16.29亿元)解决95%融资金额,贷款期限8年(其中宽限期1年),该融资须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将该项担保纳入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其长期贷款担保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为恒远水泥外资有限公司(ИП ООО HENGYUAN CEMENT),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1,546.67万美元或其等值人民币(不超过年度计划已审定的人民币16.29亿元)。
为满足中国进出口银行放款要求,现对该担保事项进行调整,担保人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调整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不变。该项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内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于2018年成立,位于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州卡塔区扬格哈耀特居民区,注册资本人民币6.44亿元,主营业务为水泥生产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公司总资产人民币9.64亿元、负债总额2.92人民币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72亿元;截至2023年6月末,项目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59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6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93亿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21,546.67万美元或其等值人民币长期贷款,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人民币长期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为96个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该担保事项是项目融资放款的必要条件。被担保方项目公司2022年底资产负债率30.3%,2023年6月底负债率58.3%,不存在资产负债率过高或债务逾期的情况。项目盈利能力较强,能够满足还本付息要求。
项目融资中,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对95%的融资金额提供全额担保;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对应股权比例(5%)部分的融资金额,并通过存入共管账户增信担保。项目各方股东按股比承担融资担保责任,未超股比提供担保和增信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计划内调整,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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