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7月26日对永和股份定增募资不超19亿元事项下发审核问询函。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少于12,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被要求说明各子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情况,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数额及其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是否超过30%。结合日常营运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说明本次向实控人童建国发行股票的相关考虑,童建国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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