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7月18日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7月17日收到了大连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时任董事长朱卫军、总经理蒙永涛、财务总监刘腾键、董事会秘书王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如下违规情形: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重要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时任董事长朱卫军、总经理蒙永涛和财务总监刘腾键在2022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时任董事长朱卫军、总经理蒙永涛和董事会秘书王艳在重要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上述人员对*ST海投信息披露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3年1月31日,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6349.64万元-9524.46万元。2023年3月2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5亿元-5.26亿元。2023年4月25日,公司再次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7.19亿元-10.78亿元。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7.64亿元。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净利润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差异重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关于重要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成立产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告(更新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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