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年07月12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嘉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嘉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徐艳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艳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徐艳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0-6821910

  传真号码:0550-6821930

  电子邮箱:jiamei@chinafoodpack.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芜湖东路189号。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徐艳玲女士:199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年4月至今任嘉美包装法务专员。徐艳玲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艳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冠盖金属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冠盖”)履行与福建省雄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盛建筑”)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4.00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福建冠盖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2日

  3. 注册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锦江路

  4. 注册资本:61,500万元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陈民

  6. 经营范围:用于包装各类果蔬、饮料产品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

  7.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9.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冠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产状况良好,无需提供反担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代表公司与雄盛建筑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福建省雄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最高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元整

  4.担保的范围: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30日内,即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

  五、 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189.6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嘉美包装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嘉美包装出具的《担保保函》。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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